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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戶招牌因易燃拆除卻無法點燃 商戶招牌應專業(yè)認定

近期有網(wǎng)友爆料出一段城管在執(zhí)法時所拍下來的視頻,視頻當中城管說店家的招牌存在易燃的因素,因此將招牌拆掉,但是利用現(xiàn)場用打火機,卻無法將招牌點燃。網(wǎng)友看到這樣的消息,都感覺到較為驚訝,是究竟如何判定的招牌易燃易燃標準,對認定易燃的依據(jù)又從何得來。

一部分網(wǎng)友質疑這些極為專業(yè)的判斷,是否應該是由消防部門對現(xiàn)場情況作出審核和檢驗,城管對于店家招牌判斷易燃從而拆除,這種現(xiàn)象是判斷失誤還是越權執(zhí)法。但是打火機都無法點燃的招牌,卻被當做易燃品拆除下來,這一件事情也極為尷尬。

有易燃風險和安全隱患,自然應該作出排查和拆除,畢竟安全是無小事的,不但對自己有影響,同時也會影響到其他人,但是爆料者稱在招牌制作上面使用的燃料是阻燃的材料,為此當?shù)劓?zhèn)的主管部門部分工作人員作出回應,拆除招牌是這里對于市容市貌整治集中所作出的行動,也會將這一事件向領導作出匯報,并對事件和。

根據(jù)這件事情來說,城管做出這樣的失誤是非常不應該的,對安全隱患的消除,首先一定要確定確實是存在安全隱患的,對于易燃品的判定要有專業(yè)的人員介入且作出指導,畢竟這些也作為群眾的合法財產,不能夠輕易就侵犯。

沒做出確切的判定,就憑借著自己的想法將這些廣告牌強力刪除執(zhí)法,工作上有眾多的漏洞和不嚴謹性因此所造成商戶面臨的損失,相關方面也應該對此承擔責任,市容市貌的整治如何操作才算真正整治市容市貌,法規(guī)方面究竟怎樣制定的,應該在商戶辦理手續(xù)的時候,就應該被告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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