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答:因數是指當兩個整數相除沒有余數且除數不為0時,那么除數就被稱為被除數的因數,也就是A除以B,整除且沒有余數,那么B就是A的因數。而2個或2個以上的整數共同擁有的因數,則被稱為公因數。
因數又被稱為約數,具有以下幾種性質:
1. 合數就是除了1和本身之外,還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正因數的正整數。
2. 質數是指除了1和本身之外,只有2個正因數的正整數。
3. 1既不是合數也不是質數,因為1只有正因數1本身。
4. 整除是指兩個整數相除余數為0。
5. 除0以外,如果兩個自然數只有公因數1,那么就叫做互質數。
6. 除0以外,自然數的正因數數量都是有限的,最小的就是1,最大的就是本身。
7. 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整數擁有共同的因數,被稱為公因數,其中最大的被稱為最大公因數。
1. 前提相同:因數和倍數的前提,都是兩整數相除沒有余數,則除數不等于0。
2. 對象不同:因數是指其中的除數,而倍數是指其中的被除數,比如A除以B(B不等于0),余數為0,那么A就是B的倍數,而B就是A的因數,是一種相互關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