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答:籍貫是指公民在出生時祖輩所在的長久居住地,在公安文件中,原則上籍貫是跟隨父輩的,有部分特殊情況是跟從母輩。在填寫時,大多數(shù)是精確到縣市即可,不必細化到區(qū)/鄉(xiāng)/村委會等。
填寫籍貫時,可依據(jù)以下幾種對象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:
1. 太祖父,高祖父,曾祖父。
2. 太祖母,高祖母,曾祖母。
3. 外太祖父,外高祖父,外曾祖父。
4. 外太祖母,外高祖母,外曾祖母。
1. 如果祖父的出生地和戶籍不同,那么建議填寫戶籍地,如果祖父出生地和長久居住地一致,則可以選擇填寫出生地。如果依然無法確定,則需要在向上查詢祖父的直系親屬的籍貫,長久居住地和出生地等。
2. 填寫時的順序是省份,城市名,縣級,不必要詳細到區(qū),村委會等,比如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(qū)。
3. 還有一些人會因為某些特殊原因,遷移自己的籍貫,那么原來的籍貫就被稱為原籍。但如果在公民登記了籍貫之后,祖輩又遷移了籍貫,公民的籍貫是不必在更改的。
4. 如果祖父過世或者沒有落實自己的籍貫,公民可填寫祖父生前所在的長久居住地。
5. 籍貫只是表示公民的祖籍地,和個人的出生地不是同一概念,出生地和籍貫是可以不相同的。